信息索引号: 113301060025024939/2026-101046456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主责主业,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住建力量。

(一)主动公开

1.更新机构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分管工作职责内容,以及内设科室主要职能,完善直属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

2.公开规范文件。按要求按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的意见征集、意见情况采纳反馈、文件的发布、政策的解读和图片解读等工作。

3.答复建议提案。主动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答复8件,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9件。

4.发布住建动态。做好住房保障信息的转发及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的更新工作,积极转发市级公租房、廉租房相关信息75次,对20个区级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79件,上年度结转8件。共计办结259件,剩28件需结转至2026年度继续办理。其余申请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目前2件案件都处于答复阶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强化信息审核机制,扎实开展存量信息排查,对错别字、错误表述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无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的次生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西湖区门户网站为主,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同时充分用好“西湖城建”微信公众号,全年更新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各类信息181条,累计阅读量突破7.8万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9

0

0

0

0

2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0

0

0

0

1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8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9

2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8

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开展已公开信息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部分内容存在错别字、表述偏差、语句不通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第一时间完成全面整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审核机制,组织开展审核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审核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索引号

113301060025024939/2026-101046456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13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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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主责主业,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住建力量。

(一)主动公开

1.更新机构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分管工作职责内容,以及内设科室主要职能,完善直属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

2.公开规范文件。按要求按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的意见征集、意见情况采纳反馈、文件的发布、政策的解读和图片解读等工作。

3.答复建议提案。主动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答复8件,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9件。

4.发布住建动态。做好住房保障信息的转发及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的更新工作,积极转发市级公租房、廉租房相关信息75次,对20个区级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79件,上年度结转8件。共计办结259件,剩28件需结转至2026年度继续办理。其余申请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目前2件案件都处于答复阶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强化信息审核机制,扎实开展存量信息排查,对错别字、错误表述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无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的次生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西湖区门户网站为主,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同时充分用好“西湖城建”微信公众号,全年更新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各类信息181条,累计阅读量突破7.8万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9

0

0

0

0

2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0

0

0

0

1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8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9

2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8

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开展已公开信息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部分内容存在错别字、表述偏差、语句不通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第一时间完成全面整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审核机制,组织开展审核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审核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