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0106MB1502870K/2026-101045990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2025年度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公布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健局始终锚定“两高两区”建设总品牌,以深化“六六行动”为抓手,紧扣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主线,统筹推进体系建设、医防融合、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全区卫健事业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落实《条例》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建议提案、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按期答复11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落实经办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及时宣布失效、废止、保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并优化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成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关系群众健康的热点问题,持续做强“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互动交流。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201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评估活动,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通过“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意见箱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征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本年度未产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 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的信息发布存在不同步现象,线下公开渠道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未能形成公开合力。2. 工作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不足,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处理复杂申请的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1. 强化渠道协同:建立健全各公开渠道信息发布同步机制,明确发布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同步更新;加强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定期维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公示栏等平台信息,提升线下公开服务水平。2. 提升队伍能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沟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复杂事项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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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106MB1502870K/2026-101045990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07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2025年度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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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公布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健局始终锚定“两高两区”建设总品牌,以深化“六六行动”为抓手,紧扣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主线,统筹推进体系建设、医防融合、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全区卫健事业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落实《条例》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建议提案、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按期答复11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落实经办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及时宣布失效、废止、保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并优化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成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关系群众健康的热点问题,持续做强“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互动交流。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201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评估活动,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通过“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意见箱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征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本年度未产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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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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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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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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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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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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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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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1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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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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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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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 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的信息发布存在不同步现象,线下公开渠道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未能形成公开合力。2. 工作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不足,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处理复杂申请的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1. 强化渠道协同:建立健全各公开渠道信息发布同步机制,明确发布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同步更新;加强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定期维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公示栏等平台信息,提升线下公开服务水平。2. 提升队伍能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沟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复杂事项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