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0106396316035F/2026-101046562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市场监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6条;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49件,其中主办5件。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2期,化妆品抽检通告1期,餐饮红黑榜12期,消费提示10条;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告2条,及时发布成品油、电动自行车、妇女用品、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相关产品公告;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及“个转企”政策宣贯专题解读、入企帮扶等系列活动,推动“大企帮小店”结对636户。举办知识产权进园区进市场宣传5次,“金种子”企业入库操作实务培训2场,编制并发布了《西湖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导手册》。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其中2024年结转3件,办结92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采编功能及审核流程,信息发布开展增加是否涉密确认、个人敏感信息校验等环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对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的监测,完善专人定期巡查机制,及时整改错字、错误表述问题,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开展过时、冗余信息清理,2025年清理陈旧信息92条。三是把微信公众号作为群众了解最新政策的重要窗口,积极制作科普问答、消费提示、食品安全解读信息,力求群众能看懂、能用上。

(五)监督保障

把业务能力提升摆在重要位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学法考法内容,政务公开纳入综合考核相关工作。积极深入听取民情民意,通过浙里办、全国12315平台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今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0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5

行政强制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0

0

0

0

0

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9

0

0

0

0

0

4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2

0

0

0

0

0

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还存在意见征集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开展听证座谈、咨询协商活动较少等问题。2026年,将进一步补短板、优强项,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发布信息。紧扣省市区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及进展,同步发布配套解读材料。二是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新出台文件进行解读,确保政策精神快速传达。三是增强活动实效。在消费者维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际标准日等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加现场咨询、互动问答等环节,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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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106396316035F/2026-101046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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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26-01-14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市场监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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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6条;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49件,其中主办5件。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2期,化妆品抽检通告1期,餐饮红黑榜12期,消费提示10条;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告2条,及时发布成品油、电动自行车、妇女用品、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相关产品公告;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及“个转企”政策宣贯专题解读、入企帮扶等系列活动,推动“大企帮小店”结对636户。举办知识产权进园区进市场宣传5次,“金种子”企业入库操作实务培训2场,编制并发布了《西湖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导手册》。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其中2024年结转3件,办结92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采编功能及审核流程,信息发布开展增加是否涉密确认、个人敏感信息校验等环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对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的监测,完善专人定期巡查机制,及时整改错字、错误表述问题,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开展过时、冗余信息清理,2025年清理陈旧信息92条。三是把微信公众号作为群众了解最新政策的重要窗口,积极制作科普问答、消费提示、食品安全解读信息,力求群众能看懂、能用上。

(五)监督保障

把业务能力提升摆在重要位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学法考法内容,政务公开纳入综合考核相关工作。积极深入听取民情民意,通过浙里办、全国12315平台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今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0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5

行政强制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0

0

0

0

0

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9

0

0

0

0

0

4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2

0

0

0

0

0

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还存在意见征集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开展听证座谈、咨询协商活动较少等问题。2026年,将进一步补短板、优强项,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发布信息。紧扣省市区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及进展,同步发布配套解读材料。二是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新出台文件进行解读,确保政策精神快速传达。三是增强活动实效。在消费者维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际标准日等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加现场咨询、互动问答等环节,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