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0106MB1L6446X9/2026-101046211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统一编号: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紧扣中心思想,围绕重点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湿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我局机构职能简介、财政预算决算、西溪湿地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面提升信息管理质量。坚持各类信息即时更新,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信息。不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维护,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为政府门户网站负责科室,统筹推动工作开展,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发布信息存在表述不清晰、逻辑不连贯等问题,审核标准不够严格,审核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更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力度,;二是定期组织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力度,保障湿地保护管理政务工作公开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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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26-01-09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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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统一编号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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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紧扣中心思想,围绕重点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湿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我局机构职能简介、财政预算决算、西溪湿地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面提升信息管理质量。坚持各类信息即时更新,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信息。不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维护,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为政府门户网站负责科室,统筹推动工作开展,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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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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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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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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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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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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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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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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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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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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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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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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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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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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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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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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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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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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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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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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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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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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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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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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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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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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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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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发布信息存在表述不清晰、逻辑不连贯等问题,审核标准不够严格,审核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更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力度,;二是定期组织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力度,保障湿地保护管理政务工作公开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