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0106MB1850015F/2026-10104587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楼504室;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95107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全区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涉农补贴、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主动公开

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管理、资金信息等多个栏目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抓好政策解读。及时解读《西湖区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等重要政策进行图文解读。充分发挥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共编发各类政务和行业信息314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0条,通过西湖农林水微信公众号公开1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平台开展常态化维护。2025年,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共办结8件,结转2026年办理2件。共受理行政复议3件,维持结果3件;行政诉讼1件,维持结果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规范化工作,坚持内容详实、资料丰富、展示全面,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视角内容,修订完善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二是坚持主动、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集中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统一公开工作,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时更新修正排查错敏字词和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安排专人进行规范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做到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把信息风险点,加大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对于存在业务错误、逻辑漏洞、错敏词等问题进行纠正并及时反馈。二是提升业务水平线,组织经办人员参加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三是明确信息责任链,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人,要求公开信息层层上报、级级把关。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滞后,未能及时反映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二是栏目中出现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的历史信息,影响群众的阅读感。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有力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针对2025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更新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和协调信息更新工作,并建立信息更新提醒和反馈机制,确保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发布并及时更新。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历史信息清理的专项行动,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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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106MB1850015F/2026-10104587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1-06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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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楼504室;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95107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全区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涉农补贴、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主动公开

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管理、资金信息等多个栏目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抓好政策解读。及时解读《西湖区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等重要政策进行图文解读。充分发挥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共编发各类政务和行业信息314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0条,通过西湖农林水微信公众号公开1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平台开展常态化维护。2025年,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共办结8件,结转2026年办理2件。共受理行政复议3件,维持结果3件;行政诉讼1件,维持结果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规范化工作,坚持内容详实、资料丰富、展示全面,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视角内容,修订完善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二是坚持主动、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集中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统一公开工作,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时更新修正排查错敏字词和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安排专人进行规范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做到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把信息风险点,加大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对于存在业务错误、逻辑漏洞、错敏词等问题进行纠正并及时反馈。二是提升业务水平线,组织经办人员参加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三是明确信息责任链,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人,要求公开信息层层上报、级级把关。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滞后,未能及时反映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二是栏目中出现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的历史信息,影响群众的阅读感。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有力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针对2025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更新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和协调信息更新工作,并建立信息更新提醒和反馈机制,确保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发布并及时更新。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历史信息清理的专项行动,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