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6053666367B/2025-1010421719 | 文号: | |
| 公布日期: | 2025-1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统一编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治理 | 体裁分类: |
| 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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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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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30106053666367B/2025-101042171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11-11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杭州市西湖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1-1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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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印发《杭州市西湖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清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体系是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先后于2020、2021、2022年公布三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目录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效。2025年4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公布施行,按照要求,我区要及时调整本地区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交接。
二、制定过程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关于做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2025年)>清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要求,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在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事项逐项梳理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清单(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等流程后印发《实施清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清单》一是明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执法事项自2025年4月30日起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二是明确了工作交接期间的案件办理责任;三是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健全完善双向联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实施清单》将档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防、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民宗、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粮食物资、林业、消防救援、地震、气象等25个主管部门1191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明确了区级原法定执法主体。
四、关键词解读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五、注意事项
自2025年4月30日起,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将按最新统一目录执行,目录内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目录外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此前已移交的案件按立案情况分别由综合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或退回原主管部门。
六、适用范围
西湖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人:张勇(局长)
联系电话:0571-8951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