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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60025022071/2025-1010390329 | 文号: | 杭西司〔2025〕13号 |
| 公布日期: | 2025-0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西湖区司法局 | 统一编号: | AXHD11-2025-0001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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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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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301060025022071/2025-1010390329
文号
杭西司〔2025〕13号
公布日期
2025-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司法局
统一编号
AXHD11-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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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有关单位、各镇街有关工作机构:
现将《杭州市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5年8月13日
杭州市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根据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司〔2024〕75号)及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区现行的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考核机制及补贴发放办法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对象
各社区(村)律师、持有执业证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律师”)。
二、工作考核内容与标准
律师进社区(村)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社区律师具体履职行为,包括基础履职(82分)、满意度评价(18分)、加分项三个方面。其中基础履职和满意度评价共计100分为基础分,加分项为额外加分。
1.基础履职指标按照季度评估年考评的方式进行。社区律师每季度履职情况由社区(村)所在地司法所、社区(村)通过走访督查、社区律师日常报备等方式了解掌握并进行评估,每季度由司法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打分评估,年终汇总(详见附件1、附件3)。
2.满意度评价指标由司法所根据检查情况及社区(村)相关负责人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评价优秀的赋4.5分,评价满意的赋3分,评价基本满意的赋1.5分,评价不满意的不赋分,评价满意数应不超过所在镇街村社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评价基本满意、不满意数应不低于所在镇街村社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每季度最多赋4.5分(详见附件1、附件3)。
3.加分项由司法所通知社区律师参照列举的加分条款(附件1)自行申报,申报表参照(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加分情况由社区(村)确认,经司法所初审后报区司法局律工科。
三、工作补贴资金来源
工作补贴经费按照12000元/社区(村)/年统筹,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四、工作补贴发放标准
建立年度工作百分考核机制,对担任社区律师满一年的,工作补贴根据绩效评估总分进行上浮或下调。绩效评估总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同分人员按基础履职分→满意度评价分→加分项的顺序进行排序。
考核分三档:第一档为总排名前10%对象(包括排名10%的最后一名人员,数量如非整数则向下取整),工作补贴按14000元/社区(村)/年发放;第二档为总排名10%~90%对象(不包括排名10%的最后一名人员和90%的第一名人员),工作补贴按12000元/社区(村)/年发放;第三档为总排名末10%对象(包括排名90%的第一名人员,数量如非整数则向下取整),工作补贴按10000元/社区(村)/年发放。担任社区律师不满一年的,统一按照12000元/社区(村)/52周计算工作补贴基数,并按周计算补贴经费。
五、工作补贴发放步骤及方法
1.每季度结束后,司法所对《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值班登记表》(附件4)进行检查,核查“浙里办”签到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社区律师进行季度打分,填写《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考核季度评估表》(附件3),于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及次年1月20日前汇总上交区司法局律工科。
2.每年1月10日前,社区律师对上一考核年度工作登记进行查漏补缺,符合加分项的向司法所提交《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加分申报表》(附件2)及印证材料。
3.每年1月20日前,司法所根据上一考核年度社区律师的工作登记情况及社区(村)核对确认情况对社区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赋分,并对加分申请进行审核,并将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司法局律工科,律工科审核后提交区司法局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研究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考核起止时间为考核年度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5.社区律师工作补贴根据最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及金额。每年分两次予以发放,第一次于当年8月份预发5000元/社区(村),第二次于次年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发放当年度剩余工作补贴,原则上于次年第一季度发放到位。
6.社区律师在为结对社区(村)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基础性法律服务时,不得再额外收取费用和实物。
7.本文件试行期一年,自2025年9月12日起实施。
附件:1.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年度考核表
2.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加分申报表
3.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考核季度评估表
4.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值班登记表
附件1
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年度考核表
社区(村) 社区律师 得分
基础履职(82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
1 | 提供实地 值班服务 | 每周实地服务一次,每次半天。为社区(村)、辖区内市场主体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纠纷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等法律服务,全年按52周计算。每次实地服务均需按要求在“浙里办”进行线上打卡,并完成纸质打卡记录。每次完成线上打卡及完成纸质打卡各赋0.5分。 | 52 | ||
2 | 提供走访 法律服务 | 根据社区(村)需求,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或居(村)民户,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纠纷调处等基础法律服务,每次走访赋1分,每月最多赋1分。 | 12 | ||
3 | 法治宣传 | 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及以上的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每组织1次赋3分,每季度最多赋3分。 | 12 | ||
4 | 案例上报 | 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上报一篇格式规范的以案说法案例,未上报的不赋分。 | 6 | ||
基础履职得分 | |||||
满意度评价18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
1 | 社区律师 满意度评价 | 司法所根据检查情况及社区(村)负责人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评价优秀的赋4.5分,评价满意的赋3分,评价基本满意的赋1.5分,评价不满意的不赋分,评价满意数应不超过所在街道(镇)社区(村)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评价基本满意、不满意数应不低于所在街道(镇)社区(村)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每季度最多赋4.5分。 | 18 | ||
满意度评价得分 | |||||
加分项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加分 | ||
1 | 重大案件化解 | 帮助社区(村)、街道(镇)化解重大信访案件,或参与居(村)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化解,司法所予以认可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 |||
2 | 矛盾纠纷调处 | 参与社区(村)矛盾纠纷调处,年度调解成功总数超过8件以上的,每增加1件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3 | 村社法律服务 | 为社区(村)集体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含合法性审查),被社区(村)采纳的,年度总数超过4件以上的,每超过1件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4 | 加强宣传工作 | 开展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年度总数超过4次至8次的部分,每次加0.1分;超过8次的部分,每次加0.3分;最多不超过4分。 | |||
5 | 优秀案例上报 | 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被市级及以上部门录用的或相关活动信息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篇加2分。 | |||
加分 | |||||
基础分 | 加分 | ||||
总分 | |||||
备注:1.基础分=基础履职分+满意度评价分,基础分满分是100分;
2.绩效评估总分=基础分+加分项得分。
附件2
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加分申报表
序号 | 加分项目 | 印证材料及说明 | 社区(村)确认情况(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司法所审核情况(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区司法局律工科确认情况(负责人签字)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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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附件3
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考核季度评估表(20 年 季度)
司法所(盖章) 司法所负责人(签名):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社区律师姓名 | 实地值班服务得分 | 走访法律服务得分 | 法治宣传得分 | 案例上报得分 | 满意度 评价 | 季度得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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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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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附件4
西湖区律师进社区(村)值班登记表(20 年 季度)
社区(村) 社区(村)签字(盖章):
序号 | 日期 | 社区律师姓名 | 值班记录 | “浙里办”签到信息 | |
服务对象姓名 | 服务内容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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